1. 项目背景及意义
2009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关中-天水经济开发区(GTEZ)”,这是《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三个主要经济开发区之一。包含卤阳湖开发区在内的渭南市位于关中平原东部,是关中-天水经济开发区的一部分。渭南市政府(WMG)已经制定了卤阳湖开发区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5),吸引更多的高科技产业投资,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2007年12月,渭南市政府成立了“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管委会(WLMIDZMC),协调开发工作。
为了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开发区的持续性、包容性经济增长,通过项目的产出改善卤阳湖区的自然环境和农村生活条件,渭南市人民政府决定通过向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卤阳湖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陕西渭南卤阳湖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渭南市关中平原东部,项目区跨越蒲城和富平两县,北部和西部以洛西灌溉干渠为界,南部和东部以流域分水岭为界。项目总投资约10.4亿元,其中2012年11月获得亚洲开发银行1亿美元贷款。该项目产出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产出1:盐碱地治理。该产出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修复洛西排水系统;第二部分提高农业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应对能力。产出2:洪涝治理。该产出主要是建设天卤湖扩大蓄洪容量。产出3: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该产出由两部分组成:1)卤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2)社区旅游、生计改善和促进就业。产出4:能力建设与项目实施支持。该产出由两部分组成: 1)机构建设;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项目管理支持。机构建设将为项目提供管理、设计、实施、监理、监测方面的强化和培训。管理支持将为实施机构在项目管理、土地征用和移民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2. 项目影响
本项目会涉及土地征收和临时建筑的拆迁,可能对项目区周围的居民带来不便和征地拆迁影响。项目涉及征地拆迁,是因为排碱渠的干渠和支渠改扩建工程、天卤湖工程开挖建设等土建活动造成的。我们提供《移民信息手册》是为了让大家了解项目的征地拆迁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及项目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013年到2018年,项目的征地拆迁活动从2014年4月份开始。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是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项目办在2016年3月开始更新了移民安置计划,按照新的移民安置计划:本项目征迁影响涉及蒲城县和富平县的6个乡镇,60个行政村。项目将征收5507.72亩农村集体土地,其中耕地2432.65亩(全部为自然湿地边缘排碱后形成耕地,为非基本农田),荒滩地(含硝池)3069.07亩。项目临时占地2402.5亩,共有19326m2的临时建筑物将被拆迁,拆迁不涉及集中的农村居民住房,所拆房屋为晒硝池的零星库房、工棚或构筑物,或者排碱渠沿线的零星简易房屋。另外,一些地面附着物,如零星树木、电杆、电线、坟墓、围墙、水井等也会受征迁影响。项目征地估计共影响3698户、17232人,其中35户175人同时受建筑拆迁影响。在受影响家庭中,大概有19户属于贫困户。这19户弱势群体家庭包括中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和五保户家庭。本项目将对这些弱势群体提供额外的帮助,另外还将从总的安置预算中设立0.5%的特殊恢复基金,用于弱势人群的各项措施所需。项目没有企业或商铺受征迁影响。本项目实施区内也没有少数民族人口受征地与拆迁的影响。
3. 补偿政策
本项目移民安置政策主要依据亚行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陕西省和卤阳湖开发区相关政策。
· 亚行政策
(1) 《保障政策声明》,2009年6月;
(2) 移民操作手册(OM/F2), 2003年10月;
(3) 性别与移民,2003年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公布并施行);
(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7号令,1998年12月27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由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令第511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7)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年11月3日国土资发〔2004〕238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2号令,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地方政府相关政策
(10)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9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11) 《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2002年1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8号发布施行;
(12) 《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陕政办发(2010)36号);
(13) 《关于印发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项目及总干排碱清淤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14)53号)。
4. 主要补偿标准
本项目耕地补偿费蒲城县和富平县的标准不同,蒲城县耕地补偿费为28500元/亩,青苗补偿费为1000元/亩;富平县的耕地补偿费为31063元/亩,青苗补偿费为1300元/亩。
滩地包括硝池等其他用地按5000元/亩进行补偿,正常生产的硝池每亩要一次性补助900元。
建筑物根据房屋结构按450~800元/m2进行补偿。
征地范围内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道路、水利设施,由项目办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
5. 征迁安置费用预算
在征地和移民安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列入本项目总预算。按照2016年价格,本项目移民费用总计10528.1万元。从影响类别来看,永久征收集体土地费用5677.7万元(占总费用的53.93%),其中临时建筑拆迁费用966.33万元;临时占地费用531.0万元(占总费用5.04%),弱势群体专项补助31.04万元(占总费用的0.5%),因此,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过程的直接费用为6208.83万元。其他费用包括移民计划编制费、实施管理费、征地规费、技术培训费、外部监测评估费及不可预见费等。
6. 安置补偿措施和收入恢复计划
对于土地征收,如果条件允许,受影响人可以选择调整土地的补偿方式,每个受影响人将得到与征地前数量相同的土地,但是需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并提出土地再分配计划。如选择现金补偿的方式,将按照补偿标准直接支付给受影响人征地补偿费。为了使村民在项目建设期间保持和提高生活水平,项目实施机构承诺在项目开始实施后,项目在村民自愿条件下,将安排部分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包括(A)在同等条件下,项目建设期间的小规模建设和服务项目将优先考虑由本村村民承担,如土方运送、饮食服务等。(B)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管理机构将向受影响人提供140格工作岗位,包括道路养护20人;园林绿化20人;保洁20人;后勤保障50人及土方运送30人。其劳动待遇将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执行。(C)应充分考虑妇女对项目的参与,参与项目建设和实施的劳动力中女性比例应不低于30%。(D)对受影响家庭应进行系统的、连贯的技能培训。
本项目实施期间,居民住房不受项目拆迁影响,但有拆迁建筑物19326平方米的其他建筑物受到影响,对这些建筑物按照相应补偿标准进行现金补偿。征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主要有晒硝池、晒硝生产建筑物(全部为简易结构房屋)、晒硝生产设施(水泵、变压器、电线)、零星树木、耕地青苗等。
对于那些脆弱群体,包括年老独居者、残疾人、缺乏劳动力家庭和特困户,本项目将在任何必要的时候,提供额外的财务和物质帮助。对于这些弱势人群,项目实施机构将协同受影响村实施一系列的措施以减少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协助其完成拆迁安置和经济恢复。帮扶措施包括:(1)提供专门咨询;(2)安排劳力,协助对劳动困难者进行土地耕作方面的帮助;(3)提供获得其它经济恢复措施的优先权;(4)提供获得其它经济恢复措施的优先权。
7. 权益矩阵
影响 类型 |
影响程度 |
权利人 |
征地补偿政策 |
补偿政策及标准 |
永久征收集体土地 |
永久征收5501.72亩集体土地(含排碱渠两侧土地及地面附着物一次性补偿2432.65亩) |
6个镇、60个行政村的3698户、17232人 |
耕地征用: (1) 受影响人可选择现金补偿或土地再分配; (2) 受影响人将获得所有的赔偿,如果不能得到重新分配给他们的村子剩余的土地(土地再分配需要得到2/3以上的村民同意); (3) 当受影响人得到重新分配同一地区农田时,受影响的村庄可以保留一部分赔偿资金为受影响人所在村建设公共设施,或分享给所有村民; (4) 青苗补偿费将直接支付给土地使用者; (5) 至少300户、1500人将获得果树栽培、农业种养殖、观光农业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6) 项目建设期间,估计有300个非熟练工就业机会;项目运营期间,有140个工作岗位提供给受影响地区的群众; (7) 每个受影响人至少获得1次技能培训. |
耕地:28500元/亩(蒲城县),31063元/亩(富平县) 荒滩地(晒硝池):5000元/亩 青苗补偿: 1000元/亩(蒲城县),1300元/亩(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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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地 |
2042.5亩 |
受影响人;受影响村 |
(8) 受影响村:得到临时占地的补偿 (9) 受影响人:得到青苗补偿及晒硝池的赔偿 (10) 受影响人:如果工程施工方不进行复垦,或者受影响对复垦质量不满意,复垦费将直接支付给受影响人进行土地复垦。 |
耕地:2000元/亩/2年 荒滩地:600元/亩/2年 青苗补偿:600元/亩 耕地复垦费, 600元/亩 荒滩地:220元/亩 |
临时建筑物拆迁 |
19326平方米的临时建筑物 |
党睦镇的35户、175人 |
按照市场重置价格获得补偿 |
砖混一类结构:800元/㎡ 砖混二类结构:700元/㎡ 砖木一类结构:700元/㎡ 砖木二类结构:600元/㎡ 土木房:450元yuan/㎡ 简易房(石棉瓦、砖棚):85元/㎡; |
弱势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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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人19户 |
设定征迁费用0.5%作为弱势群体专项扶持资金;; 优先获得项目提供的就业机会 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提供相应的农村医疗保险给对应的弱势群体 |
同上 |
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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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的劳动力培训机会是针对妇女的; 确保在移民安置过程中获得有关信息,并能够参与协商移民安置事宜; 对受影响妇女提供医疗保障政策; 改善和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 |
同上. |
地面附着物及公共设施 |
包括公共厕所、树木、围墙等 |
产权人 |
受影响人将按照重置价格获得补偿 |
挂果树(棵):300元 未挂果树(棵):80元 成材树(棵):100元 为成材树(棵):20元 围墙 (m):60-150元 厕所:80-200元 |
基础设施 |
电网、桥梁 |
产权人 |
受影响人将按照重置价格获得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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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诉程序
在编制与实施移民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公众参与都是被鼓励的。为了有效解决问题,保证项目建设和征地成功的实施,项目建立了一个透明而有效的抱怨与申诉渠道。相关机构将免费接收有关受影响人的申诉及抱怨。上述申诉渠道已在信息公开会议上告知群众,并发放信息手册。同时,申诉与抱怨的程序已通过媒体告知受影响人。基本申诉渠道如下:
(1)如果移民对移民安置计划感到不满,他们可以向村委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诉;如果是口头申诉,则要由村委会作出处理并书面记录。村委会应在2周内解决。
(2)移民若对阶段1的处理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后向所在乡镇办提出申诉;乡镇应在2周内作出处理决定。
(3)若对乡镇的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后,移民可以县人民政府申诉,县政府应该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4)移民若对县政府处理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市项目实施机构申诉。
(5)如仍不满意,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有的申诉及解决方案有项目管理办公室保存。
受影响人可以针对移民安置的任何方面提出申诉,包括补偿标准等。上述申诉途径和受理机构的名称、地点、负责人、电话,将通过会议、发布通告和发放信息册等方式告知移民,使移民充分了解自己具有申诉的权利。
机构/部门 |
联络人 |
联系方式 |
项目办 |
陈明涛 |
0913-3338068 |
卤阳湖国土局 |
廉建 |
0913-3338283 |
卤阳湖开发建设征地办公室 |
李田江 |
13992357888 |
党睦镇 |
王军 |
0913-7194164 |
龙阳镇 |
赵刘江 |
0913-7143064 |
荆姚镇 |
王 斌 |
0913-81913201 |
移民外部监测单位 |
马徛钤 |
18292026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