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北气流影响,我市环境空气扩散条件好转,预测未来两天,空气质量将以轻度污染为主,符合《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规定的解除预警条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7日17时解除渭南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我区辖区实际情况,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7日17时同步解除本级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
请各相关部门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汇总相关资料,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3个工作日内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卤阳湖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