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16日12时解除渭南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卤阳湖开发区同步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解除后,请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相关部门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并于3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卤阳湖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