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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卤阳湖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9年第14期
来源: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3-01 09:29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2号),3月1日上午开始,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至轻度污染以下。根据《卤阳湖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卤管发〔2018〕63号)相关规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3月1日7时解除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相关部门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卤阳湖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