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和取消下放委托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渭政办发〔2020〕111号)文件精神,将渭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除移动式压力容器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两项事项委托卤阳湖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自2021年4月16日起,群众可直接前往卤阳湖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上述相关业务。
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体温计、血压计、心电诊断仪器、医用口罩、助听器、玻璃拔罐器、恒温培养箱等)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工业管道、气瓶充装单位自由产权气瓶或托管气瓶、车用气瓶等)
办理地点:卤阳湖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11、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3-7205583
卤阳湖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