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中国)/ 乐鱼网页版登录入口 / 公示公告 / 正文

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卤阳湖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来源: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05-26 16:38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采取一定方式,依法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行政执法公示应坚持“合法、公正、准确、全面、及时、便民”原则。

第二章 公示公开内容

    第四条 行政执法公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外,应当公示以下内容: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职责; 

(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主体(承办机构);

(三)行政执法机关委托执法事项; 

(四)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程序; 

(五)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行政强制实施与执行的权限、范围、条

件、程序、方式等; 

(六)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裁量标准;

(七)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服务指南; 

(八)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九)行政执法机关的办公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网址等;(十)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第五条  公示意义

实行执法公示制度,是推行政务公开,创建行业新风,杜绝暗箱操作,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是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能够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提高服务和办事效率。

第六条  公示方法

(一)通过开发区网站公示;

(二)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公示;

(三)通过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公示。

第七条  审核、纠错机制

(一)公示信息的收集、整理由各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并确保信息的公正性。

(二)法制科负责人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反馈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反应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经调查核实后,以适当的方式澄清,及时更正。 

(四)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发生变化时,公示的内容应随时调整,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