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总面积2299.07公顷(34486.05亩)。四至范围:东至常乐村,西至蒲大路以东2.5km,南至侯西铁路线,北至蔡龙路。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4-2035年,近期为2024-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3.规划目标
近期到2030年,园区经济总量明显增长,新增总投资约130亿元,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50亿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逐步提升。远期到2035年,实现再新增总投资约100亿元,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20亿元,园区精细化工水平明显提升,化工园区建设管理更加智能化、现代化,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精细化工园区。
4.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产业规划项目及产业链设计,结合园区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环境保护、安全及现状产业分布等影响因素,对规划区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将园区划分为“能源化工产业区”、“精细化工产业区”、“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区”和“生态缓冲区”四大片区。
5.产业发展定位
统筹区域资源供给、环境容量、产业基础等因素,按照生态优先、有序开发、规范发展、总量控制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合作,依托园区内现有的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基础,重点发展下游产业延链强链板块及精细化工产业板块。优先选择工程塑料、精细化工中间体、高端树脂、资源循环利用、橡胶及助剂、催化剂及吸附剂、电子化学品、原料药及中间体、可降解塑料、农药及中间体等政策鼓励、技术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且环境友好的产业,着力将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1、规划协调性分析
规划定位、规划目标及产业类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渭南市“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2、环境影响分析
①环境空气: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排放污染物及各规划产业排放的工艺废气,其污染物主要为TSP、SO2、NO2、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氨气、甲醇、氯化氢、硫酸雾、甲苯、丙酮、氟化物等,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地表水环境:规划范围内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空气化工产品(陕西蒲城)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产生的废水经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2标准后排入北洛河,其他企业废水经蒲城县城东(平路庙)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及拟建的园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B标准后排入北洛河。
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规划企业严格控制企业废水无组织泄漏,加强对于污水输送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并严格做好防渗处理等防范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入园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对可资源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至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规划区产生的固废对区域环境影响有限。
⑤环境风险:规划区通过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避免和减轻环境风险。
3、规划的环境可行性
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总体发展目标基本合理;规划与陕西省、渭南市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一致;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均可满足规划实施需求;规划区占地涉及文物古迹,本次规划对文物保护范围予以保留,规划后续开发需避让文物保护范围;规划区占地不涉及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规划方案选址、规划区布局及产业规模基本合理。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不利影响会得到削减或减缓,规划区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要求。在采取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及环评建议的各种环保措施和方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列方式联系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规划实施单位,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内容。
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管理办公室(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
联系人:何建奇 联系电话:0913-7161011 电子邮箱:gxqjjfz@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24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9-85758012 电子邮箱:543476826@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规划区内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五、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自行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NT2QgAP_UO8JG0nkYGMFQ?pwd=m6lb 提取码:m6lb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管理办公室
(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