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中国)/ 乐鱼网页版登录入口 / 公示公告 / 正文

渭南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预售风险提示

来源:渭南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6-13 21:13

为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有效规避购房风险,渭南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提示广大群众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如下:

一、不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风险提示:合同无法备案,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要参与,严禁支付定金、预付款等任何费用。禁止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缴纳费用。

风险提示:购房合同或内部认购协议无效,购房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三、购房款必须转入监管账户。购房人应将房款转入《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监管账户或售楼处公示的监管账户,禁止转入其他账户。

风险提示:购房款未转入监管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签订合同、无法备案,存在资金风险。

四、购房后需保存完整交易凭证。包括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风险提示:纠纷发生时,凭证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五、不轻信口头承诺。对广告宣传、销售人员承诺需谨慎核实,重要事项应写入书面合同。

风险提示:未写入合同的承诺难以受法律保护,可能自行承担风险。


渭南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