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5月26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和草案建议表决稿,决定将两个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5月26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5月26日下午和27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信春鹰说,到5月25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506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7件,代表联名提出的489件。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