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召开,通报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晓军对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作出批示。
王晓军在批示中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省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普办牵头抓总、部门分工协作、县(市、区)具体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普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坚持依法普查,强化督促检查,严把数据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调动各方力量,全力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市人普办做好普查任务落实。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七人普”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紧扣关键环节,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要密切协作配合,做到经费保障到位、部门协作到位、宣传动员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我市但在外市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市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