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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11.25

来源:渭南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11-25 10:33

截止2024年11月24日16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49件,现将交办的12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是否办结备注
1受理编号093:韩城市盘河路西韩小区内,晚上6:30-8:00,跳广场舞的音乐声音特别大,噪声扰民。韩城市经查,西韩小区位于韩城市盘河路,物业由韩城市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小区内晚上6:30-8:00,有群众在公共活动广场跳广场舞,活动广场距离小区3、4号楼50米,音箱音量较大,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韩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求跳广场舞的群众调低音箱音量;责令该小区物业加强管理,加大噪声防治相关知识宣传,减少对小区业主日常生活的影响。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该小区物业经理王某某进行了约谈。
2受理编号095:合阳县城关街道梨花苑B区南门口西边,“早点见面”店油烟净化器噪声大,油烟大。合阳县经查,该门店经营面积为110平方米,2024年9月6日建成并营业,有2个灶头,安装1台油烟净化设施。该楼体无专用烟道,该店自制烟道排放口未在楼体最高点设置,油烟净化设备外机及出烟口未加装隔音棉,存在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24年11月19日向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加装隔音棉以减少噪声; 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专用烟道安装,减少油烟扰民。合阳县纪委监委驻合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城市管理执法局秦某某进行了约谈。
3受理编号096:临渭区绿荫苑小区3号楼1单元负一层换热站,供暖时震动声和轰鸣声特别大,噪声扰民。临渭区经查,绿荫苑小区建于2015年,建设时将供热交换站设计在1单元负一层。供热站运行时,设备间上层住户房内确有噪声,影响居民休息。临渭区要求绿荫苑物业公司立即拿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聘请专业施工队对供热设备间加装降噪设施,计划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4受理编号097:临渭区苏园丰景8号楼2单元203西户业主反映,主卧楼下“刘奇面馆”和面机振动声大;侧卧楼下的“乡党亲饺子馆”油烟机、和面机噪声大,噪声扰民。临渭区经查,群众反映的“刘奇面馆”实为:悠雅筱雅王博雅餐饮店,位于苏园丰景8-0112号临街商铺。“乡党亲饺子馆”位于苏园丰景8号商铺111栋。经查,悠雅筱雅王博雅餐饮店的噪声主要为和面机运行时产生。乡党亲手工水饺店的噪声主要是油烟管道运行时产生。2024年11月20日,经临渭区环境监测站对上述两家餐饮店产生的噪声源进行现场监测,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临渭区要求悠雅筱雅王博雅餐饮店对压面机安装减震垫,目前已完成整改。要求乡党亲手工水饺店对通入2楼平台消防风口的油烟管道进行拆除,重新进行烟道改造,预计12月5日完成。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5受理编号098:投诉人对受理编号009处理结果不满意,督察组检查时噪声灰尘小,过后又恢复原样,希望村委会或水泥厂对他的家人另行安置住所。富平县11月6日,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破碎站的噪声进行监测,数值为43.6分贝,符合排污许可证厂界噪声限制要求。因考虑到安全及周边群众的生活,该破碎站调整了生产时间,下午6时至次日8时不生产。针对投诉人“希望村委会或水泥厂对他的家人另行安置住所”的诉求,曹村镇政府出具了该投诉人现住房屋未在拆迁安置范围内的书面说明。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强对破碎站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保养,确保运行正常;加大卸料口附近洒水频次,最大限度抑制周边扬尘污染;及时更换减震器材,减少噪声影响。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6受理编号099:韩城市新城区东湖星街二楼,麻辣巴士餐饮娱乐场所噪声大,噪声扰民。韩城市经查,东湖星街麻辣巴士餐饮娱乐场所实为“麻辣巴士融合餐厅”,位于东湖星街3号楼2楼,营业时间为下午4时至次日凌晨1时。在营业期间播放音乐,音量较大,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于11月20日依法对麻辣巴士融合餐厅播放音乐噪声扰民行为立案查处,现正按程序进行。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该餐厅负责人张某某进行了约谈提醒。
7受理编号100:蒲城县洛滨镇前洼大队阜民村有个养猪场,排出的粪水流到村民的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蒲城县经查,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为洛滨镇前洼村“党支部+”产业项目,位于前洼村十四组东约1公里沟内,占地面积约14亩,权属归洛滨镇前洼村村委会所有。2020年6月该养殖场经洛滨镇人民政府建成验收,设计养殖规模1000头,实际存栏繁育母猪130头,建设有简易猪舍2座,标准化猪舍3栋,沉淀集污池一座。现场检查时粪水经沉淀集污池沉淀后溢流到洛东村西沟沟底农田,面积约500平方米。蒲城县洛滨镇政府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对溢流口进行封堵,并将溢流到荒沟和农田内的粪污进行清理,恢复原貌。蒲城县洛滨镇政府督促该养殖场负责人做好养殖期间粪便的日产日清工作,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拟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方案,提升粪污综合利用率。11月22日,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养猪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正按程序进行。蒲城县洛滨镇纪委对前洼村党支部副书记晏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蒲城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管理股张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8受理编号101:白水县雷牙镇南井头魏家村村道荒草丛生,五马路南边的垃圾点垃圾随地堆放。白水县经查,雷牙镇南井头魏家村主巷道杂草丛生未清理,五马路体育场对面巷道口的垃圾罐和五马路与仓颉路十字垃圾罐内垃圾转运不及时,地面堆积生活垃圾较多。白水县雷牙镇立即组织保洁员对魏家村村道荒草进行了清理,对周边堆积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白水县雷牙镇纪委对南井头村党总支书记问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9受理编号102:临渭区郭堡村存在焚烧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临渭区经查,临渭区郭堡村一处沟内(坐标经纬度:109.60,34.43)存在倾倒生活垃圾行为,并经常有焚烧垃圾现象。临渭区丰原镇组织对生活垃圾进行了处理。同时,设立警示牌,专人负责监管,严禁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丰原镇对郭堡村两委干部耿某某进行了约谈。
10受理编号103:合阳县城关街道水车头村建设路小区南边几十米处有个养鸡场,臭味特别大。合阳县经查,该养殖场位于城关街道官庄社区水车头村口以东,建设路小区以南。建设于1989年,有鸡舍约100平方米,共养殖蛋鸡200羽,日产粪污0.3立方米。该养殖场没有粪污处理设施,鸡舍内有少量粪污未及时清理,现场有臭味。合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养殖户对堆放的鸡粪进行了清运;对鸡舍及周边进行了消毒。引导该养殖户十个工作日内搬离至离城区居民较远的平政村进行养殖。城关街道纪工委对官庄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某某、水车头村十组组长同某某进行了约谈。
11受理编号104:1.临渭区人民街道办事处沋西五组,东边一百多亩地用围墙圈着,里面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渭蒲桥与310国道交汇处西南角村民的责任田被强占,用墙圈起来倾倒建筑垃圾。临渭区经查,群众反映的 “一百多亩地”,为临渭区政府示范保障房开发用地。2013年从人民街道沋西社区五组所征,面积105亩。因长年未开发,围墙大门管理不严,导致附近村民在院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约300方。反映“倾倒垃圾”属实。群众反映的渭蒲桥与310国道交汇处“责任田”被强占问题。经查,该处为人民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月租用村民的土地(约0.93亩),用于310国道两侧绿化。所建围墙用于防止倾倒垃圾,检查时围墙内并未发现有倾倒垃圾现象。反映“责任田被强占”不属实。临渭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0日15时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完毕,并对现场进行了苫盖。人民街道办对沋西社区四级网格长惠某某进行了约谈。
12受理编号105:大荔县城关镇兰家村破坏生态环境,在村牌北一百米处的农用耕地上违规建房,要求复耕。大荔县经查,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东城街道邓庄村兰家组(兰家村村牌向北约100米处,东西方向通村路南侧),系云棋社区东西组村民李某于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建造的住宅,占地面积291.84平方米。经查阅2020年《大荔县土地利用现状图》,证实该地块为农村宅基地而非农耕地。大荔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和各镇办配合,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乱搭乱建行为,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见效。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3-2153561,邮政信箱渭南市A2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