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27日16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73件,现将交办的9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131:富平县华达陶瓷有限公司属于重污染企业,现在违法生产。 | 富平县 | 经查,富平县华达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各项行政审批手续齐全。建设有三条陶瓷生产线,三座两段式煤气发生炉、 4座喷雾干燥塔,物料均实现棚贮。经调阅该公司脱硫塔及干燥塔烟气排口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历史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现象。第三季度在线比对监测报告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报告,均符合排放要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违法生产的行为。 | 否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将结合群众投诉问题,加大对该公司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求该公司加大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 是 | |
2 | 受理编号132:大荔县东郊凌北小区居民反映,周边有许多养牛养羊场,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 大荔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大荔县东郊凌北小区北侧,周边共有5个养羊场、3个养牛场。其中距离居民最近的王婷养羊场在居民北侧,距离约200米,养羊26只。其余4个羊场均在王婷养羊场北边分散养殖,离住户较远,养殖数量均不足50只。3个养牛场共养殖有7头肉牛。养殖区域搭建有棚舍,粪便清理方式为干清粪。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粪便用沙土铺垫,每十天清理一次,卖给专业回收机构及农民,主要用于农作物施肥。检查时现场有气味。 | 是 | 东城街道办指导养殖户对粪便进行了清理,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要求养殖户每天对养殖场进行全面消杀,及时清理粪便,保持场区环境卫生。东城街道派驻纪检组对东城街道红楼社区畜牧防疫员崔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 是 | |
3 | 受理编号133:临渭区三马路面粉厂内有修车喷漆车间,气味难闻。 | 临渭区 | 经查,该汽修企业为临渭区车之家汽车服务中心,位于临渭区三马路面粉厂内东北角。属三类维修企业,并取得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烤漆房位于汽修厂西南角,配套安装有UV光氧处理设施一套,现场未进行喷漆。该汽修厂光氧设施开启后一个灯管镇流器故障,指示灯不亮,活性炭箱约有一半活性炭已浸水并有软化破损情况。 | 是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已责令该汽修厂更换了损坏光氧灯管和活性炭。同时,对该汽修厂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3000元。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对片区中队长贾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临渭区交通运输局对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朱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 是 | |
4 | 受理编号134:渭南临渭区鸿基工贸有限公司(甲方)与陕西恩腾工贸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属于重污染企业,不知环评手续怎么批下来的。对环评手续提出如下质疑:1.2018年中央环保巡视组来渭,明确指出该项目属重污染企业,严令取缔,并责成官道镇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落实;2.乙方为达到租用场地之目的,一开始就谎称自己有环评手续。甲方为了证实,专门多次咨询原临渭区环保局。该局于2018年7月18日出具了以双方有合同纠纷暂不受理的函。双方纠纷终审判决时间是2022年5月,而环保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时间是2019年9月,提前了将近三年;3.临渭区环保局为乙方办理环评审批所依据的一整套业务技术资料全部是中央巡视下令取缔前的。我们不仅要问,环保部门的职责是什么;4.乙方在法庭上出具证据证明,在办理环评手续时花费20万元人民币。到了2019年9月,等于提前两年就收了费用;5.2018年8月15日,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渭区2018年加快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表明,乙方有环评手续,而到了2018年8月27日临渭区官道镇人民政府〔2018〕31号文件附表明乙方无环评手续,予以清理取缔。而临渭环境分局“渭临环涵〔2020〕214号文件披露,原临渭区环保局于〔2019〕147号文件已批复恩腾公司环评。这些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文件在批文时间节点上的混乱真让人难以理解;6.按照渭函临函〔2020〕214号文件说明,2018年7月,由于双方合同纠纷,暂不受理项目环评,试问合同与环评并不矛盾,为何因合同不予受理环评?而后合同矛盾纠纷仍然存在,不但受理了进而又批复了呢? | 临渭区 | 经查,群众反映的陕西恩腾工贸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渭南市临渭区官道镇新田村(租赁渭南临渭区鸿基工贸有限公司场地),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该项目于2017年取得了渭南市临渭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文件(渭临发改发﹝2017﹞452号),2018年7月6日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2019年4月26日临渭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渭临环发〔2019〕147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临渭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审批办理项目环评手续中,从未收取任何费用。该建设项目审批公示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在临渭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拟批复、批复三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投诉或举报。目前该项目还未建设,因此不存在该项目被定性为散乱污企业、予以清理取缔的问题。截止2024年11月22日,陕西恩腾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0吨电力器材及热镀锌防腐产品项目的环评批复已超过5年。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因该项目在环评批复后5年之内项目未开工建设,因此,临渭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的陕西恩腾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0吨电力器材及热镀锌防腐产品项目环评(渭临环发〔2019〕147号)文件已自行失效。 | 否 | 临渭区将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把环保准入关,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做到项目环评不降低环境标准;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分级审批,不更改和降低环评文件等级,统一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尺度。对于属于《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试行)》的建设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不仅为企业节省费用,而且有效缩短环评编制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环评负担,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 是 | |
5 | 受理编号135:韩城市108至327国道十字口,过往车辆有沿路抛撒现象,冬季洒水车喷洒造成路面结冰现象。 | 韩城市 | 经查,该路段确实存在洒水车冲洗路面作业行为,路面有车辆抛撒少量石子,冬季洒水车喷洒造成路面结冰现象。11月24日,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已督促韩城市产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该路段常态化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路面抛撒情况及时处置;同时,要求在冬季采取吸扫车作业的形式对路面进行清扫降尘。 | 是 | 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对韩城市产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廉某某进行了约谈。 | 是 | |
6 | 受理编号136:投诉人对043号信访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对养猪场南邻住户距离、噪音来源存疑,反馈养猪场是简易大棚养殖,且不相信该养猪场会在12月10日前搬迁。 | 大荔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大荔县苏村镇洪善村六组村民鱼某某家中后院。该养殖场南临为空院,南临距离最近的住户约100米,东邻距离最近的住户约20米,西邻距离最近的住户约20米,北边为鱼某某自家住宅。主要噪声源为粉碎玉米时粉碎机的声音,每半月粉碎一次,在中午14点左右进行粉碎,每次粉碎约30分钟。目前,圈内养殖有40头繁育母猪,采取封闭式养殖管理模式,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粪便全部通过地埋管排入沉淀池、沼气池内进行处理。 11月25日,苏村镇工作人员与养殖场相邻的住户进行了面谈,告知相邻住户养殖户临时采取的措施、长远打算以及相关搬迁的具体事宜,相邻住户均表示认可。 | 是 | 养殖户鱼某某已在下寨镇沙洼村建设新的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主体已建成,水、井配套设施安装已完成,电路配套设施正在协调。预计12月10日前完成搬迁,本人已承诺搬迁前不再使用粉碎机,建好后将村内养殖的40头母猪全部搬迁至新圈舍。该信访件责任人已在受理编号035信访件查处中追责,该信访件不再责任追究。 | 否 | |
7 | 受理编号137:大荔县西新街电信局家属楼北,间隔一个院子,院子里面有个旧家具厂,常年焚烧垃圾,冒出的黑烟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大荔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观音渡社区六组,该区域内电信局家属院北侧,间隔一栋楼为金鹰酒店员工宿舍楼,北侧为群众反映的“旧家具厂”,实际是两排库房(家具库房、食用油库房),不制作家具。经在库房、小区、酒店及周边进行详细的排查,未发现焚烧垃圾的痕迹及焚烧现象。该区域周围约有商铺20余家,酒店1个,住宅小区1个,常住人口约20余户,每天大约产生垃圾约为100公斤。电信小区内建有垃圾收集箱2个,公共区域建有垃圾转运箱5个,配套建设有一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每天转运一次;道路及沿街均建有垃圾分类收集箱,该区域内配备有环卫工人3人,每天早6点至晚8点不定时的清扫和收集垃圾。经走访群众了解,目前电信局家属院及附近商户垃圾每日转运一次,不存在垃圾堆积现象,近期也未发现有焚烧垃圾行为。 | 否 | 大荔县西城街道办将继续做好常态化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置。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工作,增加群众知晓率。该信访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 是 | |
8 | 受理编号138:大荔县东环路荔东新城东500米,大林石材巷子内有回民养羊,夏季气味大,导致孩子生病,望妥善处理。 | 大荔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大荔县大林石材巷巷北,为沙峰养羊场,羊场北侧距离居民约200米,其它方向为耕地,现有32只羊。养殖区域搭建有棚舍,养殖场用沙土铺垫,粪便清理方式为干清粪,每十天清理一次。检查时,养殖场有气味。 | 是 | 大荔县东城街道办对养殖户进行指导,督促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要做到粪便每日一清,喷洒除臭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信访件涉及的责任人与受理编号132号为同一人,该信访件不再责任追究。 | 是 | |
9 | 受理编号140:大荔县城关镇西城街道办屈家社区新九巷南边有个红旗酱菜厂,臭味影响群众生活。 | 大荔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大荔县西城街道办新庄村二组1号,名为大荔县红旗酱菜加工厂。该加工厂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坐东朝西,东、南、西方向均为耕地,无居住居民,北边隔一条巷道(3米)为居民。该酱菜厂主要加工酱菜,用食用盐、调料、面酱及酱油将芥菜放入腌制池内进行腌制。检查时,该加工厂有酱菜腌制池子5个,内有正在腌制的芥菜约500公斤,腌制池子上方为敞口,现场有腌制酱菜气味。 | 是 | 大荔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加工厂下达了《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当日,大荔县红旗酱菜加工厂组织人员对生产作坊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利用塑料布对酱菜池敞口全面遮盖,用彩条布将酱菜池周围区域进行包围,防止气味扩散。大荔县市场监管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南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该加工厂管理的临聘人员党某某予以解除劳务合同。 | 是 |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3-2153561,邮政信箱渭南市A2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