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中国)/ 专题专栏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 正文

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12.1

来源:渭南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12-01 11:29

截止2024年11月30日16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07件,现将交办的12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是否办结备注
1受理编号125:蒲城县上王镇响石盖村,福禄羊肉馆西边二百米处的厂子粉碎煤和石头,噪声大扬尘大。蒲城县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蒲城华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有两家企业。蒲城华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有一条年产120万吨洗选煤生产线。该公司2024年共生产133天。原煤储存均采用全封闭式储棚储存,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各物料输送采用密闭廊道及皮带传输,原料产生扬尘点均设有喷雾酒水设施,筛分破碎设备位于密闭大棚内,安装有布袋式除尘器,设置有喷雾抑尘装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东北方向新建一物料大棚,东侧未封闭,棚内堆放原煤约60吨,棚外水泥地面煤灰积尘较厚,未及时清理。蒲城天勤新型建材公司租用蒲城华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建设有年产20万吨机制砂及2万套水泥制品生产线各一条。该公司2024年调试生产115天,目前未进行竣工验收。该公司建设有封闭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和成品库房,配套安装有喷淋设施,机制砂生产线、水泥制品生产线均安装有布袋式除尘器,采取厂房封闭等措施降低噪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走访群众,噪声主要是夜间拉运时重型车辆产生。2024年11月19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对蒲城华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对厂区地面煤尘进行全面清理冲洗,对大棚内原煤清理至密闭库房内,同时对物料大棚进行封闭。责令蒲城天勤新型建材公司尽快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开机生产。目前该公司已与三方公司签订了验收合同。蒲城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蒲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2受理编号139:韩城市龙门镇大前服务区,珠珠发动机汽车修理厂未进行维修备案,废机油桶乱堆。韩城市经查,群众反映的“珠珠发动机汽车修理”为韩城市龙门镇屈宝珠汽车维修厂。位于韩城市龙门镇大前村大前服务区,经营面积约100平米,未取得机动车维修备案登记,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但未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桶随意堆放。韩城市交通运输局责令该维修厂停业整顿,合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将产生的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对屈宝珠汽车修理厂未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对韩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维修股网格员毋某某进行了约谈。
3受理编号141:S201省道与罕固路十字路口东南角有一煤炭加工厂,无环保排污手续,典型的散乱污企业,多年无人敢管,请严查。蒲城县经查,群众反映的是蒲城广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S201省道与罕固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占地面积约30亩,建设有密闭大棚一座。该公司营业范围包括煤炭销售等业务,办理有《关于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蒲城县城乡规划管理站关于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手续。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有拉运迹象。厂内安装有一台煤炭分选设备和一台型煤制棒机,大棚内堆放约1500吨煤粉及少量煤泥。经调查,该公司自2023年4月至2024年10月底停产。2023年2月16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对该公司擅自安装一台煤炭分选设备和一台型煤制棒机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8万元整。2024年11月24日,罕井镇政府对该公司下发立即拆除设备的通知,同时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责令该公司对厂区内遗撒的煤尘进行全面清理。目前,该公司已对煤炭分选设备和型煤制棒机全部拆除,并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蒲城县罕井镇纪委对罕井镇环保网格员樊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蒲城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蒲城县生态环境环保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4受理编号148:韩城市新城区留芳路桥南新村西边有条小路,路两侧倾倒约两车垃圾,影响附近村民生活。韩城市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垃圾倾倒点位于留芳路与桥南新村小区西侧小路路口向内延伸200米处,周边为闲置土地,属新城办坡底村管辖,场地内共有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约1.5立方米。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安排人员对该处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并设置了“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管护公司环卫负责人李某某进行了约谈。
5受理编号156:白水县白水北高速引线从姜家村通过,过往车辆距离两边住户5米,噪声影响村民正常休息。白水县经查,群众反映的路段属于合铜高速白水北引线,全长6公里,该项目正处于初期运营阶段。路东、西皆为姜家村,路东、路西均有两户村民,距离公路约6米。因距离村民较近,存在噪声扰民情况。合铜高速白水段2021年11月18日全线通车时,已在相关敏感区域进行了标注,陕西项目管理部认为合铜高速公路环评方案中声环境敏感点未涉及姜家村。白水县交通运输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出白水段《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交通运输局负责与中铁建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衔接,在相应噪声治理点安装防噪隔音板,彻底解决白水段的噪音污染。白水县责令交通运输局积极联系陕西项目管理部,按照商定方案2024年年底前完成调查评估,并转交中铁建公路运营有限公司,争取2025年9月份整改到位。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6受理编号157:蒲城县党睦镇南社村三组,东边水库旁倾倒垃圾,污染水源。

蒲城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倾倒垃圾点位于党睦镇党南村七组(原南社村三组)南约1公里处,现场发现有生活垃圾约80立方米。该垃圾点东、北连接生产路,南临耕地,群众反映的“水库”为地下反水(地下水渗出)形成的长约7米、宽约60米的水塘。塘内生长野生芦苇,现场查看水体清澈、无垃圾、无漂浮物。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对水塘内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水塘水质氨氮超标。

党睦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处80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拉运至党睦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同时,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并要求环保网格员将此处列入日常巡查范围,确保垃圾随处倾倒现象不反弹。

党睦镇纪委对党南村七组组长、环保网格员李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7

受理编号158:韩城市芝川镇东少梁村村西半坡有垃圾多年未清理。

韩城市

经查,群众反映的垃圾堆放点实为东少梁村紧邻的兴华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距离东少梁村、兴华村居民生活区均1公里左右,现场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非农业用地)。

芝川镇人民政府已组织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在该区域设置了“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安装了栏杆。

芝川镇人民政府对兴华村一组网格员兼村民小组组长陈某某进行了批评谈话。


8

受理编号159:渭南市高新区白杨社区新盛路小区停车场未硬化,尘土飞扬,偶尔有建筑垃圾填埋在停车场,望查处。

高新区

经查,群众反映的白杨社区新盛路小区实际为白杨安置小区,小区现有机动车约300余辆。为满足居民日常停车需要,白杨村委会(负责该社区物业管理)2015年在该小区东北角待建区域平整了约10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临时停车场。

该停车场区域为安置房待建区域,用于后续安置房建设,为避免资金浪费,进行了简单的砂石硬化。由于车辆长期碾压,停车场地面出现表面坑洼,黄土裸露,车辆进出会产生扬尘。白杨村委会用建筑碎砖对停车场的坑洼地段进行了平整、维护,并非将建筑垃圾填埋在停车场。

崇业路街道办督促白杨村委会已完成了停车场整体石渣铺设工作。派专人对停车场定期进行日常维护,避免扬尘发生。

崇业路街道办对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干部李某进行了约谈。


9

受理编号160:高新区东风街与新盛路十字有一民工人力市场,民工在国家电网围栏后常年大小便,影响不好,污染环境。

高新区

经查,群众反映的“民工人力市场”位于东风大街与新盛路十字东北角,为民工自发形成。北侧紧邻渭南高新区供电所,在供电所南围墙护栏外有小便痕迹。经与供电所工作人员了解,民工在供电所南围墙外小便的现象时有发生。

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引导民工前往高新区2022年已建成的零工市场进行就业咨询或揽工(距离该区域约400米);在供电所围墙护栏设置了文明警示牌。

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区零工市场负责人程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0

受理编号161:澄城县交道镇王村山顶有个大型养猪场,臭味难闻。

澄城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型养猪场为澄城县澄石种猪有限公司。位于澄城县交道镇王村,占地面积约225亩,目前存栏育肥猪6000头(设计存栏36000头育肥猪场)。该养猪场分为东、西2个场区,四周均为沟壑地,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还田利用。所有猪舍全部采用封闭有窗式结构。

投诉的臭味来源:一是消纳地粪液未及时深翻(约2亩);二是猪舍自动控制通风机将猪舍内的臭气排放至外界。

经第三方检测机构11月27日08时至22时进行氨(臭气)不间断监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要求该养猪场于2024年12月5日前,对西场区北侧还田的粪液实施深翻;并要求堆肥间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安装可活动的推拉或卷帘门,达到粪便发酵全封闭。

交道镇纪委对王村一组组长申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1

受理编号162:高新区时代新城小区装修垃圾、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高新区

经查,时代新城小区2023年4月建成,分为一期、二期,共有18栋楼,目前二期住户正在进行室内装修。

该小区二期西南角综合3号楼下有一处面积约50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临时堆存点,距离最近的3号楼住户约20米。露天堆存约30立方装修过程产生的垃圾,约1立方米垃圾外溢出临时堆放点,堆存时间约20天未转运。

高新区金城社区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对堆存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正在建设规范的堆存点,计划12月5日前完成。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驻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金城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王某进行了约谈。


12

受理编号164:韩城市芝川镇城北村,村里井水发黑,影响群众正常用水。

韩城市

经查,韩城市城北村村民目前生活饮水统一由该村2021年打的机井供给,井深300米。投诉人家中自来水水质正常、未发现水质发黑现象。投诉人周边住户近期新更换了自来水管,施工过程中有少量泥土掺杂进水管,导致在开始用水时水质有浑浊现象,使用一段时间后即恢复正常。走访投诉人周边10余户村民,家中自来水水质均正常,未发现水质发黑现象。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4年10月3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村生活饮水各项数据符合标准。

韩城市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机井附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农村饮水机井附近巡查管护工作频次,完善饮水管道维护、修缮工作方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3-2153561,邮政信箱渭南市A2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