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卤阳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噪声、固废防治设施)环保验收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卤阳湖开发区天义路与卤阳大道西北角,占地2.5亩,设计处理污水500m3/d。工艺采用高效生物转盘,深度处理工艺采用“双效滤池”,消毒采用紫外消毒。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3万元,占总投资的16.2%;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3万元,占总投资的13.9%。卤阳湖环保分局于2016年12月30日以渭卤环发〔2016〕42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基本能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履行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在项目建设中基本能够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要求。经2018年4月9日卤阳湖环保分局组织的验收组检查、验收,认为该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到位,噪声、固废的排放符合规定的允许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投入正式生产运行。
三、你公司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确保各环保设施的稳定高效运行。
2.污泥暂时经叠螺式污泥脱水机处理,至厂区干化池干化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待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卤阳湖开发区分局
2018年7月18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5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3—3338266 传真:0913—3338266
通讯地址:卤阳湖开发区创业大楼(715509)